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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5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專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含2023年下半年畢業的高職(專科)擴招學生),能如期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簡稱“普通考生”)。具體報考條件由招生高校根據本科教育教學要求制定。
2.專項計劃考生。“專升本專項計劃”招收對象為符合普通考生報考條件,且經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確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和防返貧動態監測家庭學生。
3.退役大學生士兵。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服役期間沒有受到部隊相關處分;在湖北省應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學業。
4.技能大賽免試考生。包括在專科高等職業教育期間,且在本通知印發前成為世界技能大賽參賽選手(含入圍國家集訓隊選手),或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湖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不含抽測組)獎項的學生。
考生只能選擇“普通考生”“專項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技能大賽免試考生”中的一種類型報考。
符合條件的考生只能參加一次普通專升本考試(含已錄取未報到、延期畢業考生等)。
二、招生高校及招生計劃
1.招生高校。舉辦專升本的高校為49所省屬普通本科高校(見附件)。其中,長江大學等18所高校招收專項計劃考生。
2.招生計劃。專升本招生計劃分“普通考生計劃”“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技能大賽免試考生計劃”4類。各招生高校分專業計劃原則上重點向與我省產業升級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關專業傾斜,可在保持本校普通考生計劃和專項計劃總量不變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對普通考生計劃和專項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因專項計劃報考總人數不足出現空余的,可將專項計劃空余量調整至普通考生計劃使用。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技能大賽免試考生計劃不調整到其他類別計劃使用。計劃調整情況必須在學校專升本網站進行公布。補錄仍完不成的計劃,將由省教育廳統籌調劑使用。
三、報名
1.發布招生簡章。各招生高校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校2024年專升本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及招生簡章。招生簡章應包含有關工作程序、招生專業計劃、招生對象、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及要求、收費標準、考試辦法、考試科目、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以下簡稱“綜合考查”)辦法、成績發布、成績復查和監督、錄取原則、錄取標準及程序等信息。可參加醫療衛生、法律、教育等行業執業資格考試的本科專業,招生高校應按執業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在招生簡章中明確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具體要求。招生簡章經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報我廳審核備案后,應于3月16日前在校園網或工作網站(見附件)上發布。
2.報名及填報志愿。
考生統一在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報名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zsb.e21.cn)進行網絡報名。考生對其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普通考生及專項計劃考生。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普通考生及專項計劃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至25日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報名申請表》,同時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學籍證明、專項計劃考生身份證明等材料。根據招生高校有關報考專業要求,每名考生限報1所高校的1個相關本科專業。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其專科階段所學專業須與報考本科醫學類專業相同。
(2)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3月6日至11日進行預報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登錄報名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寫《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申請表》,同時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退出現役證、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籍證明)、入伍地證明、立功受獎證明等材料;第二階段,3月22日至25日進行志愿填報,填報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未參加預報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能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志愿。
(3)技能大賽免試考生。符合技能大賽免試條件的考生于3月6日至11日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絡報名并提交申請。根據技能大賽獲獎專升本免試錄取招生專業與競賽賽項對應關系,按要求提交《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技能競賽獲獎考生免試申請表》(經所在高職院校審核并加蓋印章),同時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學籍證明、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復印件(經所在高職院校審核并加蓋印章)等材料。每生限報一所高校一個專業,跨賽項、跨高校、跨專業填報申請無效。省教育廳組織對技能大賽免試考生資格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將由有關高校直接免試錄取,不得再以其他類型考生進行網絡報名;未通過審核的考生仍可以其他類型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
(4)網絡報名期間,報名平臺每天公布一次各招生高校招生專業報考人數。填報志愿結束后,各招生高校將對考生的報名和志愿信息進行審核。志愿信息審核通過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于3月27日規定時間內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3.資格審核。網絡報名結束后,考生需及時自行在報名平臺下載、打印并保管好報名申請表,按招生簡章有關規定向報考高校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招生高校負責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應屆考生就讀高校應安排專人負責,協助做好考生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專升本考試錄取全過程,不符報考資格或發現資格信息不實的考生不得錄取。
四、考試
1.考試科目。
(1)普通考生及專項計劃考生。考試科目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公共課科目為英語,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專業課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確定并命題、閱卷。
(2)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文化課考試,參加由招生高校組織的綜合考查。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參加綜合考查。
2.考試時間、地點。公共課科目考試統一安排在4月27日上午9至11時進行;專業課科目考試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安排在4月27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由各招生高校確定。考試地點設置在各招生高校。
3.考試組織。考試由各招生高校負責組織實施,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省教育廳將組織對專升本考試進行巡考。
各招生高校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制定詳細的考試組織方案和考務手冊,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組考、監考、評卷、登分等考試各環節的規范管理,規范考務操作,嚴格考試紀律和安全保密管理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試卷流轉絕對安全和考試公平公正。試卷保密室設置要符合國家要求,試卷進入保密室后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全程進行電子監控和錄像。
各招生高校要認真做好考生入場身份驗證和安全檢查工作,按要求配備智能安檢門,嚴禁考生將手機等電子設備帶入考場。考試時段要全程開啟視頻監控及電子屏蔽系統,嚴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要規范布置考點和考場,顯著位置設置考場平面分布圖和引導指示牌,張貼、懸掛警示標語,加強有關考試法律法規和考前宣傳教育,引導考生誠信考試,營造嚴肅的考風考紀氛圍。要協調有關部門綜合治理考試環境,嚴厲打擊考試舞弊行為。對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和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成績公布。專升本考試公共課科目、專業課科目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成績,由各招生高校按統一時間公布并同時受理學生成績復核申請。
五、錄取
專升本錄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負責,錄取標準、原則和程序在招生簡章中公布。應屆畢業生考生在7月31日前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1.專項計劃考生
(1)在普通考生錄取前,先錄取專項計劃考生。招生高校根據錄取規則,按專項計劃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完成專項計劃。
(2)專項計劃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專項計劃考生,與普通考生一起參加普通考生錄取。
2.普通考生
(1)錄取。各招生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在普通考生計劃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補錄。第一輪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統一在專升本報名平臺公布。第一輪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補錄計劃和相應招生高校招生簡章、補錄工作公告的要求進行補錄報名。第一輪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補錄報名。相關高校按招生簡章規定和英語科目成績對報名參加補錄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與普通考生錄取同步進行。
(1)錄取。各招生高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依據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在計劃內擇優錄取。
(2)補錄。第一輪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由省教育廳統一在專升本報名平臺公布。第一輪未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根據補錄計劃和相應招生高校招生簡章、補錄工作公告的要求進行補錄報名。第一輪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補錄報名。相關高校按照招生簡章規定對參加補錄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4.技能大賽免試考生。經考生本人網絡報名、省教育廳審核,由指定高校單列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直接免試錄取。
5.公示。招生高校須對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本校工作網站或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復核備案
擬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名單由招生高校報省教育廳復核備案。各校要嚴格執行復核備案工作規程,準確規范報送復核備案材料。復核備案材料包括專升本工作報告、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分專業錄取分數線、錄取名冊、公示證明等。各招生高校對復核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七、收費
專升本報名考試費參照《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6〕107號)有關標準執行。專升本學生入學后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與招生高校2024年同一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招生高校對專升本學生除收取報名考試費、學費、住宿費等規定費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費項目或額外收取其他費用。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不得以專升本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八、入學和培養
1.入學。按專升本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錄取高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招生高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役大學生士兵凡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2.培養。專升本學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為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學生,學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和轉學。專升本學生原則上單獨編班教學,確實無法單獨編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學。各招生高校應緊密結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重構專升本學生人才培養方案,增強專、本兩個階段人才培養方案銜接的適應性,切實提升專升本人才培養質量。
3.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實際時間填寫。
九、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主體責任,認真組織專升本工作。招生高校主要負責同志是本校專升本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長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專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專升本招生考試各項工作有序平穩進行。
2.做好應急處置。各招生高校要從嚴從實做好各項組織工作,建立各環節風險梳理和排查機制,完善防范各類涉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保出現突發情況后應急處置到位。
3.嚴明工作紀律。各招生高校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開展專升本工作,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個人、社會機構參與專升本工作。省教育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涉專升本考試培訓機構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對在專升本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從中謀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專升本工作不規范引發嚴重后果的招生高校,將實施政策聯動,視情況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取消專升本招生資格等處理。
4.加強政策宣傳。各招生高校要認真做好專升本招生考試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和咨詢答疑,及時回應考生及家長的關切;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通過校園網、官微等多種渠道及時公開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信息;要公開違規舉報和咨詢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各生源高校要對本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全面開展宣傳動員,確保考生知悉我省專升本政策和考試招生安排,指導考生認真閱讀招生高校招生簡章并理性報考。
我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有關工作政策咨詢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聯系電話:027-87328045;技能大賽免試考生專升本有關工作政策咨詢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聯系電話:027-87328019;其他專升本有關工作政策咨詢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聯系電話:027-8732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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